2020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有教职工8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514人,高级职称占56.8%,博士学位教师占56.6%。学校相继引进和培育了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人才3人,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以及北京市长城学者、教学名师等市级人才教师百余人;拥有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5个、北京市学术创新团队13个。
学校以能源科技创新和城市安全运行为主线,主动服务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和能源产业需求。现有北京市高精尖建设学科1个、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4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5个、北京高等学校工程研究中心1个、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建有首都清洁能源(油气)供应和使用安全保障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中关村能源工程智能装备产业技术研究院、北京市安全生产工程技术研究院(博士后工作站)。
学校不断强化实践育人特色,是教育部CDIO工程教育改革试点高校和CDIO国际合作组织成员,是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北京市级大学生素质教育基地、北京市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有6个本科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拥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8个教育部“卓越计划”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综合改革试点专业、5个北京市特色专业、1个北京市一流建设专业;拥有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先后与燕山石化公司、中关村软件园、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医药园等181家企事业单位共建产学合作人才培养基地。
面向未来,学校将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差异化发展,聚焦北京“四个中心”功能建设,聚焦服务北京高质量发展,坚持立德树人,“崇尚实践、知行并重”,建设应用型学科、开展应用型创新、推广应用型成果、培养应用型人才。全力打造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新时代“首善之区工程师摇篮”的亮丽名片,向着特色鲜明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建设目标不断迈进。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等文件精神,以及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将2020年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团队精神、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身心健康;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二)应聘人员须为应届毕业生、博士后出站人员或留学回国人员及各类优秀人才,第一学历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毕业。
应聘教师岗位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除通识教育岗位的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工程训练教学岗位外),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有海外留学访学经历、专业实践经历者以及博士后出站人员优先。应聘辅导员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中共党员,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和良好的服务意识。应聘实验技术岗位人员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实验仪器设备使用、维护和保养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实验室安全意识。(各类岗位应聘条件见附件: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20年人才招聘计划及岗位需求一览表)。
1.应届毕业生:须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有就业派遣资格的毕业生,2020年底前能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报到入职。非京生源博士应届毕业生须符合进京条件;硕士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包括学生集体户口),特别优秀者可为非北京常住户口。
2.博士后出站人员:须为全职脱产博士后,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2020年底前能出站并报到入职。
3.留学归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就业落户条件,且回国后未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过派遣手续,2020年底前能办理完就业落户手续并报到入职。
4.本市调入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市。
5.年龄要求:硕士原则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博士后原则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要求。
二、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
2.资格审核。学校根据应聘者简历中的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学业成绩和工作成果等进行初审,确定符合岗位要求的面试人选。
3.部门考核。各部门招聘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应聘教师岗位人员需参加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等形式,给出综合成绩。如届时疫情仍不允许现场考核,将采取视频面试等方式组织。
应聘管理和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除面试外,还需参加各部门组织的笔试考试,综合成绩中面试、笔试各占50%比重。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按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1:3的比例向学校推荐人选(若实际结果不足1:3,以实际人数为准)。
4.素质测试。推荐人选需参加心理素质和职业能力测试,测试报告提交学校审议时参考。同时,推荐人选需填写《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引进人员申请表》及其他证明材料。
5.学校审议。学校人才引进工作组审议,按岗位1:1的比例推荐拟聘人选,校长办公会审批。
6.体检。拟聘人员在北京市各区指定教师资格体检医院体检,需符合教师资格体检标准。
7.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及应聘岗位,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其他说明
(一)拟聘用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在2020年底前办理完毕报到入职手续,逾期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及待遇:新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待遇按国家、北京市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对新入职的博士(博士后)安排入住学校周转房,达到学校相应人才标准者,可给予相应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
(三)聘用人员岗位等级:拟聘用的硕士研究生一般聘在专技十二级及以上,拟聘用的博士研究生一般聘在专技十级及以上,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拟聘人员及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等无专业技术职务的拟聘人员须按程序认定并聘用到相应岗位等级。
(四)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件、证书等相关材料。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合同,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疫情期间,不便于提交的支撑材料应予以说明,并按要求补交。
(五)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六)本公告由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四、投递简历时间及联系方式
1.应聘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简历投递至各单位招聘联系人邮箱和人事处邮箱rsc@bipt.edu.cn邮箱。
2. 相关岗位的岗位职责、学科专业要求及后续工作安排等相关问题请咨询应聘单位联系人。学校招聘政策及进度安排请咨询人事处联系人。
3.报名最后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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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教师资格证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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